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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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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9/4 9:01:57  作者:admin   点击:285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宗旨,解决困难生上学的困难,市政府每学期都对在园、在的困难学生给予一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学生属于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困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家庭变故和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4.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情况。

    5.学生本人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学生消费水平。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请表》,学生或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下列情况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学生资助中心和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比下发的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类型名单中的学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困难的家长朋友,可以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登录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网址,进行线上资助申请。将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发送至ZSYER_XSZZ@126.com邮箱,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后期提供至学生资助办公室核查备案。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52831655-808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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